近日,為建立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的現代政府采購制度,改進政府采購評審機制和交易機制,形成有效管用、簡便易行、有利于實現優質優價采購結果的政府采購競爭機制,助力深圳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深圳市財政局發布通知,將《深圳市政府采購評標定標分離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的有效期(原有效期至2023年)延續至2028年3月31日。 據了解,《辦法》共分為四章二十八條,并附錄了評審報告和定標報告的參考模板。其中,明確了評標定標分離(以下簡稱“評定分離”)是指在政府集中采購程序中,以公開招標方式執行采購,評審委員會負責對投標文件進行評審、推薦候選中標供應商并出具書面評審報告,由采購人根據評審委員會出具的評審報告從推薦的候選中標供應商中確定中標供應商。采購人在執行重大項目和特定品目項目政府采購時可選擇適用評定分離,其他項目不適用評定分離。單個項目需要確定多家中標供應商的,不適用評定分離。組織實施適用評定分離的政府采購項目,應當遵循公開透明、優質優價、權責對等的原則,堅持質量優先、支持創新、廉潔采購、務實高效的理念。 《辦法》指出,在評定分離政府采購程序方面,適用評定分離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綜合評分法評標。在投標文件滿足招標文件全部實質性要求的前提下,評審委員會按照招標文件中規定的評審因素量化指標進行評審。適用評定分離的政府采購項目,采用自定法定標。采購人定標時應當堅持擇優與競價相結合,擇優為主。綜合考慮候選中標供應商的企業實力、企業信譽、投標文件響應情況、投標報價等多方面因素,分析采購項目實際情況,選擇履約能力較強、價格合理的供應商。 《辦法》強調,采購人應當認真做好評定分離政府采購項目的履約驗收工作。財政部門應當加強對評定分離項目的績效評價管理,督促采購人完善政府采購內控機制,對采購人評定分離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招標機構評定分離項目評標組織情況加強考核。集中采購機構應當加大對評定分離項目的履約抽檢評價。同時,在評定分離項目采購過程中,招標機構、評審專家以及供應商應當嚴格按照政府采購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執行,財政部門依法實施監督管理。采購人在定標過程中有違規行為的,根據相關規定進行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原文鏈接:http://szfb.sz.gov.cn/zwgk/zcfg/qt/content/post_10516844.html
來源:中國招標